各位导师及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0号)和《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20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参评范围: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四川农业大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也可参评。
评选名额: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篇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属本学科前沿或热点问题,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创新性突出;
2.论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问题,且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书写、打印规范无误。
3.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且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密切相关,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发表本学科公认的SCI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1篇;
(2)人文社科类发表本学科公认的SSCI论文(或SCI收录期刊论文影响因子1.0及以上)至少1篇及本学科公认的CSCD-C、CSSC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本学科公认的CSCD-C、CSSC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按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评选:
1.学术学位硕士
(1)论文选题属本学科的重要或热点问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论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问题,且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书写、打印规范无误。
(3)在本学科公认的SCI或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本学科公认的EI、CSCD-C、CSSCI、AHCI、CP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
(4)其它相当于学术论文的科研成果须与学位论文相关,并以四川农业大学为成果主持单位或合作单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科技或社科成果奖证书;
②获省级审定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兽药证书(排名前5位);
③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3位)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排名前2位),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排名前5位)或地方(行业)标准(排名前3位)。
2.专业学位硕士
(1)论文选题与所属学科类别或领域密切相关,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实际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问题,且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书写、打印规范无误。
(3)在本学科公认的SCI、SSCI、EI、CSCD-C、CSSCI、AHCI或CP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
(4)其他科研成果参照学术学位硕士第(4)条执行。
(5)其他应用型成果。
三、报送材料
申请人需将如下电子版材料于6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1647490136@qq.com。纸质材料交至7-10-06办公室。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书面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一份;
(3)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代表性成果栏中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列举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相关规定的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文章)、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
2.电子文档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号姓名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称.doc)
(2)《2020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博士)》(学号姓名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称.xls)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书面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一式一份;
(3)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代表性成果栏中作者攻硕期间获得与硕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列举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相关规定的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文章,或符合通知要求的其他成果)。
2.电子文档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号姓名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称.doc)
(2)《2020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学硕/专硕)》(学号姓名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称.xls)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 5月29日-6月11日,由学生或导师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并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申报材料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 6月1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具体包括:
(1)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复写率检测;
(2)对申请人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代表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数量、影响因子等;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 6月17日-6月20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推荐论文的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一教312办公室)。材料包括:
(1)胶装版学位论文一本,以及学位论文复写率检测结果首页
(2)学院盖章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优秀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作者攻博/硕期间获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
4. 6月20日-6月25日,研究生院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整理、汇总。
5. 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五、其他
发表的文章必须正式刊出或在线发表,影响因子以发表当日最新年度影响因子为准。
附件1. 2020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指标分配
附件2. 校优博士相关表格
附件3. 校优硕士相关表格
伟德BETVlCTOR1946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