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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点击数:

全院师生: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及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学院拟决定于3月开展2023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淬炼、政治历练、道德修炼更加自觉,准确把握入党的资格条件,端正入党动机,树牢理想信念,为在组织上入党、思想上入党和行动上入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荐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且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无违规违纪行为,自愿参加此次党校学习,自愿遵守党校各项规定。

3.本科生2022-2023-1学期各项成绩(必修和选修)合格且必修加权同年级同专业前50%,无补考、重修记录。党校工作办公室将于2023年3月6日对成绩进行核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该生资格且名额不再候补。

4.研究生各项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三、推荐方式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须严格把关,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民主推荐方式,择优遴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结合党支部考察意见,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名额分配如下:

1.本科生19级、20级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21级、22级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由团支书负责。

2.硕士研究生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6人,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3.本科生各学生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4.教职工、博士研究生符合推荐要求即可直接参加党校学习。

注:

1.各小班、党支部、学生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要注意听取班主任、导师、师生党员及群众意见,择优推荐。

2.各小班推荐人选要政治思想素质好、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需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名单上报后如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增补。

3.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超过四年(2019年之前)需重新参加学习,可不占分配名额。

4.上期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存在挂科的班级,本期小班推荐名额将做减一个名额处理。

四、时间安排

1. 3月6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推荐学员名单(附件1)发送至邮箱231650243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 3月7-10日公示培训人员名单;

3. 3月底参加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思宇,联系电话:183980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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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