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为进一步弘扬不畏清寒、自强不息的精神,选塑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的优秀典型,激励我校广大学生励志进取、奋力拼搏,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2. 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3. 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 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 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可与其他奖助项目兼得。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进行评选。同一奖项,以往年度获评者,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1.自强之星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且在行为表现、学生工作、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参评学年至少获得2次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2.公益之星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原则上参评学年在志愿四川平台登记累计公益服务时长不低于200小时,且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志愿服务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2)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环保行动、社区服务、助学助残、社会实践等公益领域表现突出,具有典型事迹,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事迹报道等,形成广泛影响力。
3.科创之星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参评学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科创相关表彰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以物理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注意:参评学生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时段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表彰奖励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发表文章以接收函落款时间为准
三、名额设置
本次共推荐3名,“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1名。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11月21日12:00前,请各有意向参评的同学填写《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申请登记表》发送至dkyxuefengban@163.com,并加入QQ群:123828849。
2.学院发布公示后,请拟推荐的同学请尽快准备登记表中涉及的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电子档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或检索证明,公益服务时长网页截图等),佐证材料以 “XX学院+三星类别+姓名”打包命名,于11月23日18:00前发送至院学生会学习部刘思彤(QQ:3405286566)处。
伟德BETVlCTOR1946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