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的管理,规范培养重要环节,结合学科培养方案及研究生院发[2018]3号《关于规范研究生重要培养环节的意见》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为保证考核顺利实施,特成立专业硕士实践环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考核办法的制定、考核的实施以及考核组织和评定。
组长:李学伟
副组长:付瑞琼
成员:王继文、张新全、朱砺、杨世勇、张红平、马啸、姜俊
秘书:张顺华、廉婷
二、学科考核小组
考核环节分学科进行,各学科自行成立考核小组,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执行。考核小组成员由校内专家5-7人组成。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实践时间: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规范研究生重要培养环节的意见》文件要求,原则上应在第3-5学期完成实践环节学习,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校外实践不少于3个月)。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可在任意有效在籍学习期间参与实践。累计实践时间达到要求者,可自行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按学院要求参加考核。
2.在专业相关生产岗位上实践情况
2.1认真参加实践工作情况;
2.2在实践过程中,填写实践周志情况。每月填写4次,详见附表;
2.3实践结束后,撰写心得体会质量(要求至少1篇,字数1500字以上/篇)。
3.实践环节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实践环节相关证明材料应提前准备,并于现场提交考核小组审核。
3.1《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计划表》;
3.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校外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3.3《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登记表》;
3.4《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24次);
3.5《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表》;
3.6实践心得体会(1篇)。
四、考核对象
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五、考核方式
分学科集中答辩,考核小组评定打分。具体如下:
每位参加考核的学生结合实践内容准备5分钟左右ppt进行汇报。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现场汇报情况,结合心得体会质量、相关实践材料质量进行现场评分。考核小组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六、考核时间
每年秋季开展考核工作,每年考核1次,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0月20日-11月30日进行,具体考核时间视当年情况而定。
每年10月15日-20日学生自行向各学科考核小组提交考核申请,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考核。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伟德BETVlCTOR1946负责解释。
伟德BETVlCTOR1946
2020年7月8日